律师您好! 1997年农村房子动迁 从而批的新宅基地 同村的别人家都获得了新宅基地 就我们家没有 (我们有宅基地审批手续)这些年一直在找各个部门 都是踢皮球 如今 政府政府部门说把老房子宅基地给我们家 (后来没动迁)宅基地审批的表上的宅基地已经规划完毕不让新建房屋为由打发掉了 (1997年到2008年我们什么补偿都没有老房子还到了)我们没有同意 请问您我现在可以起诉对方么(当地街道办事处)?
2025-09-10 14:56尊敬的客户,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您有权要求政府赔偿您因拆迁而丧失的土地使用权和住宅权。此外,如果您认为政府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您还可以提出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 请记得,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应首先收集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您的权利。祝您维权顺利! 请注意,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