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招商召依云郡花园定了一套商铺,交了捌万元定金,当时他的销售人员没跟我说现房要当时办理房产证,需要五万元,还有我是代款,我的银行流水不够,他说他想办法办我解决,这些问题到我去签合同的时候才知道,他说想办法就是让我花钱找当保公司,我不同意,我的定金能要回来吗,我这里有销售人员和我说的语音通话,可以做为证据吗。
2024-11-09 01:44您好,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应当向买受人详细告知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使用性质、产权状况、销售方式等。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开发商未履行告知义务,则可能构成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 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有录音记录证明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请您提供该录音作为证据。此外,您也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律师或其他相关专家的意见,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