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个合同是有效的吗?劳动仲裁部门说所有含押金性质得的都不合法。现因甲方个两三个月又提出不公平的政策所以辞职,但只给工资还要扣因人员不够未打扫干净卫生的罚款,不给押金,我可以拿回属于我的押金和工资吗? 还有现在对方说话很难听,如果她继续恶劣,我能申请拿到2017年8月到10月的工资吗?当时说学徒没工资,没签合同,但是也做了很多员工要做的事情。
2025-09-14 02:2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合同可能具有一定的争议性。首先,关于押金是否有效的问题,不同地区对于押金的规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具体分析当地法律法规。其次,关于拖欠工资和罚款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后,关于申请2017年8月至10月的工资,这需要依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建议您与雇主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