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这最先是一个副食门市营业执照也办的副食的,生意不好所以把其中一半房改成照相的且想做照相的广告招牌。照相的招牌以前做了横幅,现在想把竖着的两边柱子上也做成照相的广告。想问下一个门市做两个行业,店铺招牌做的两个这样违法吗?上传了一张图供律师参考,谢谢了!
2024-09-06 09:48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将原有的副食经营场所改为照相服务,并在此基础上制作广告宣传牌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禁止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及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也是非法的。因此,如果您希望继续从事副食和照相服务,建议您重新考虑您的经营方向,并获得相应的许可或备案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