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网上在线咨询你好!本人想问一些有关补偿方面法律。我在公司工作5年,不给交养老医疗险,鉴2年合同,3年没给我签合同也没辞退工资也低,我8月提出辞职手续己办完。请问公司这么做是否不合法?公司应该给我合法的补偿?要通过那种方法维权?
15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未得到应有的保险福利,并且没有按时支付您的工资,这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对于未及时支付工资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因未履行劳动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如因延迟支付工资导致的利息损失等。 此外,如果公司在您离职前没有依法终止劳动合同,您还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应根据您的工龄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 最后,建议您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工作证明文件等,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