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劳动法律有规定,在公司上班没有定期合同,特殊情况下辞职提前一个月申请也要扣一千块钱吗?
2025-09-14 02:58您好!关于您的提问,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您因特殊情况需要辞职,并且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通常不会受到额外的经济补偿。 然而,具体到您提到的情况,如果公司在未与您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让您工作,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进行结算工资,并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建议您直接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途径解决此事。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