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用人单位要试工三天到五天,他说如果不合格是没工资的,这样的用人单位可去吗?谢谢
9天前您好!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入职前有权了解其工作条件、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等信息。如果用人单位以“试工”为由要求劳动者提供服务,并且声称如果不合格将不支付工资,这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 该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用人单位仅以“试工”为名进行欺诈性或强制性的行为,可能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建议您与用人单位沟通并提出自己的诉求。如果情况确实需要试用期,则应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告知试用期间的权利义务,以及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条款。同时,在试用期内,您可以向公司提出关于工作环境、薪酬待遇等方面的问题,以便更好地评估是否适合继续工作。 最后,请记得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