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八月份的加班时间达到72小时,发的加班工资按照70%发给我的。九月份加班,平时加班76小时,周末加班72小时。由于公司机器故障,要维修,公司让工人放假,然后把9月份的平时加班和周末加班的时间用来调休。剩下的时间也按照70%发加班工资。按照劳动法规定,每个月最多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公司首先违法,在公司违法的前提下,还把我们平常加班和周末加班时间调休是否合理?而且加班以及调休没有和我们协商,直接贴通告通知我们的。按照70%发加班工资也是违法的。请问如果我们去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能申请要回哪些加班工资?
2025-03-01 06: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因此,您的加班时间已经超过了法定的加班时间和标准。 关于调休的问题,如果公司的行为合法且符合法律规定,则该做法是合理的。通常情况下,员工在遇到公司无法正常运作或设备故障等情况时,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调休以保证自己的休息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调整员工的工作计划,但应当确保调休的安排不会对其他员工造成不公平的影响。 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问题,您所提到的情况中,公司按70%的比例支付加班工资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的标准为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二十,即8月加班工资应为每月基本工资的8倍(72小时*24=1728小时),而实际上公司只支付了70%,这意味着公司违反了加班工资的规定。 对于上述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与公司进行沟通,说明您的不满,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便他们介入调查并作出裁决。 若决定采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可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加班记录、劳动合同等,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个人需求。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