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会在2o15年4月15日借了一万元人民币,有借条,。我们关系很好到2016年6月22又借了一万元。后来在2016年11月二十二又借了二万元。在2O18年丨月底还了一万元。前几天2018年8月4号还了二万这两个借条都给她了。还有2O154月15日的一万元没还。现在她讲没借了。还我了
18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他人之间存在债务纠纷,涉及借款金额共计四万元。双方之间的借款关系是否合法有效以及是否有还款协议是决定该案件的关键因素。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提供了两份借款凭证和一张借据,其中一份是在2015年4月15日借出的1万元,另一份是在2016年6月22日借出的1万元,以及在2016年11月22日借出的2万元。此外,在2018年底,您偿还了2万元,并在2019年8月4日偿还了剩余的2万元。然而,对方表示没有借过这笔钱并拒绝归还本金。 为了确定这些款项是否存在,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详细审查借贷合同或借据中的条款,确保其合法性。 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电子邮件等。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来评估您的债权情况。 如果有可能,考虑将争议提交给法院,以获得最终裁决。 重要的是要记住,及时收集和保存所有有关这起诉讼的文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可以证明您的主张,并为将来可能发生的任何法律行动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避免因不当行为而受到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