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外地企业的分公司做文员,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交保险,11月离职还拖欠当月工资,去劳动监察部门说我是做人事存在争议,不支持双倍工资。小公司文员工作内容很多很杂,分公司办公室人事等同人事负责人?
15天前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被拖欠工资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其他相关待遇。 关于您的工作内容,虽然您提到的工作内容包括“人事”职责,但具体是否属于人事管理的范畴可能需要进一步确认。如果确实涉及到人力资源管理或者相关的行政事务,那么这些工作内容可以被视为与人事有关,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工作内容进行分析判断。 此外,对于公司的行为,您也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解决,主张赔偿损失以及恢复劳动关系的权利。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好聘请专业的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