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有一子,我住在男方家带孩子,男人及他家人只有过年才回来,中途因家庭矛盾,我们签了孩子抚养协议,可能协议不是很规范不知道是否具有法律效应,事后分开了两年孩子由他们家抚养,后来我又回去了,跟孩子一起生活了一年,可是由于我和孩子的爹一直没有感情,试着和好很难,婆媳关系也不好,我选择了在他们家附近上班,可以偶尔回去看孩子,后来遇到了现在的男友,但当时还没有从婆家搬出来,婆婆就一直以我出轨为由谩骂我,这事整个小区都知道让我很为难。现在他们家不让我看孩子,并让孩子和我彻底断绝关系,教孩子不认我,我觉得很痛苦,孩子的户口是上在我们家的
2024-09-13 06:3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前夫之间的抚养协议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协议中存在争议或者未得到双方同意,那么协议可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关于您现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分析。您的困境可能是由于多种因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家庭矛盾、婚姻破裂、婆媳关系等问题。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帮助您制定解决方案,包括寻求法律援助、调解或诉讼等途径。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敏感和个人的问题时,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决策,以免影响到您的身心健康。希望您能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早日摆脱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