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十多年前受了工伤,未做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现在要辞职了,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4-09-13 06:19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因此,如果您的工伤已经达到了规定的等级,并且您符合申请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条件,您可以向单位提出请求。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出请求时,您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鉴定结论等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诉求。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或者单位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寻求解决,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您注意收集和保存好与工伤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事故报告、诊断证明、治疗记录、工资单、工作证、劳动合同等,这些都可能成为您支持申诉的重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