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09年张三和李四和伙做生意,12年张三买一套房子,房子首付是张三付款,房子是按揭20年,13年张三和李四分开啦!李四没有要,张三整个生意接下来,张三欠下李四35万人民币,17年张三要李四把房子过户,张三到现在只是回款给李四五万人民币,还有30万人民币没有回款,李四说过户可以,先把钱还给我,张三说没有那么多钱,李四应该怎么办,求帮助。
2025-04-25 19:38在您的情况下,您与李四之间的债务关系可能涉及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履行了其义务,并且对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履行或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张三已经履行了购房的全部费用,包括首付和按揭还款,并且双方已经同意将房产过户到张三名下,那么李四仍然需要支付剩余的款项以完成交易。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张三尚未完全履行自己的义务(即偿还所有债务),李四有权拒绝接受房产并要求张三立即履行其义务,否则他有权终止合同。此外,如果张三未能偿还任何款项,则李四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建议您尽快与李四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