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到2017.12,上班八个月,公司没给我交社保没签合同还拖欠工资,1.2到1.14我请了半个月的假,今天1.14辞职,请问能要到1月份的双倍工资和社保补偿吗
2025-04-25 18:07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因此,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至于您的工资问题,您可以在离职前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则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