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导致一死一伤 车祸判定对方全责 死亡原因是本来只是碰到人 碰人之后开车的没有停车 反而继续开车行走托人碾压导致死亡 问:这种事情如果走法律不私了的话开车的应该怎样处罚或者判刑 (一辆卡车)
16天前这是一起涉及交通事故和交通肇事罪的案件。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事故中有一人死亡和一人受伤。 首先,关于责任划分的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驾驶者在事故发生后未停车而是继续驾车行走,并且造成了另一名行人被车辆碾压身亡的结果,他应当对这一后果负责,因此可以推定其存在交通肇事行为。 对于具体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如果驾驶人在酒驾或毒驾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时也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 最后,如果该驾驶者已经构成了上述犯罪,那么他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便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进行有效的辩护和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