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去年10月份进的工厂,在今年3月18号被机器压到左手中指中,指尖末端粉碎性骨折,住了18天的院,出院后修养到4月17号上的班(当中是厂里说我住院和修养期工资只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70,如果上班就一分不少,所以才上的,本人工资是4500/月,医院开了两个月的假期,)厂里的做法有无侵权,具体工资,伙食,交通补助该怎算?2.还没做工伤鉴定,想辞职,委托律师代理,费用怎么算?厂里要怎么赔偿?3.当初进厂时没签劳动合同,只有和老板的通话录音。微信转账工资,工友证词等证据,打官司能赢吗? 本人在广州南沙区,麻烦各位律师为我解读!如果工厂真的有侵权行为,本人不息任何代价,也要争个公
2021-07-21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