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子是以男方名义婚前购买,首付5万,我家出了4万,当时家人怕没有保障,他和我父母签订协议(没有公证),房子归他和我父母共同所有。结婚后8年,我们两个还完剩余银行贷款8万左右,我父母把原协议撕毁,我和他又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是等房产证下来要填写我们夫妻两个的名字。但去年房产证下来,他私自落户到自己名下。然后告诉我说这房子虽然写他的名字,现在房产证办下来也属于我们两个人。但今年我们购买另一套房子时,不动产局提供的证明确实房子归他个人所有,并其他无共有人。我想问:1、我们的协议还有效吗?(协议只有双方签字)房子是不是夫妻共有。有我多少?2、现在房子如果卖掉,那房款是他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
2024-07-16 06:21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产权归属应当以房屋权属证书为准,而不仅仅是基于双方签署的协议。 您的协议是否有效。 -协议需要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且必须经过公证才能具有法律效力。由于您提到的协议并没有公证,因此它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 房屋所有权归属。 -如果您们之间的协议合法有效,那么按照协议约定,该房产应归属于您和您的配偶。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房产证上的姓名与协议不一致,则房产仍为您的配偶所有。 出售房产后的处理。 -在出售房产时,如果是通过交易市场或法院进行的买卖,通常情况下房产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房产登记簿上是否有您的配偶的姓名,都视为您的配偶拥有房产的所有权,房产款也是您的配偶的个人财产。 如果您对具体的情况还有疑问,请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