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费改税由公路局考入地税局的事业编制技术岗人员,近期获知我们这些考入的人员编制被放置在地税局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纳税服务中心),当时从招考到录用一直都是以地税局的名义,提供的是纳税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未出现过纳税服务中心这一事业单位招考,我想咨询我可以向地税局提出诉讼要求把编制放回地税局吗?
2024-07-16 07:48您的情况涉及劳动关系和行政管理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可能性。 劳动合同纠纷。由于您与地税局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并且涉及到工作地点的变化,可能存在劳动合同法上的争议。 行政管理不当。如果地税局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人事调整,可能会构成行政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的行为。 法律救济途径。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申诉、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您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等,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建议及时与地税局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影响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