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职工病故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呢?
2025-03-27 21:40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部队职工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享受以下抚恤待遇。 颁发烈士证书,并增发3个月工资作为一次性抚恤金; 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1)烈士为四级至八级残疾的,按每月48元乘以本人年龄计算; (2)烈士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按每月60元乘以本人年龄计算; (3)其他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按每月70元乘以本人年龄计算; (4)因公牺牲和病故的,每人每月再发200元; 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后经医疗机构鉴定,已无生活自理能力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为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以上规定适用于部队在职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