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出解除无期限合同,书面和口头都没有说明解除合同理由。工作期间无任何不良记录,已工作6年7个月还有21天年假未休。书面赔付金额为当地平均工资3倍x7个月。在强迫下签字事后发现当时已经怀孕但自己不知道,这属于解除合同无效吗?请问赔偿金要怎么算?
2025-03-27 21:54首先,您需要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应当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告知劳动者。在本案例中,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通知劳动者,那么解除合同的行为可能被视为违法。 其次,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公司在解除合同时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那么解除合同可能是无效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赔偿金的计算需要考虑到具体的事实和情况。 在计算赔偿金时,您可以参考以下公式。 赔偿金=(实际工作年限×平均工资)+(非工作时间×法定加班费标准) 其中,“实际工作年限”是指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的实际工作年限;“平均工资”是指解除合同前12个月内的平均月工资;“非工作时间”是指由于公司的违法行为导致的非工作时间。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帮助,请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