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5号被公司无故调动,但我没几时反应过来。现在都快一个月了,我也到新岗位报到,不过我去新岗位报到以后就一直是(6号开始)请病假状态,26号请假时间到了,我才回到单位,从报到时间到现在,快一个月了,那么现在算是我默认了新的岗位了吗?还能依据无故调动岗位申请劳动仲裁吗?调动的时候,是没有协商,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文件的
2025-12-01 17:2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工作期间确实发生了变动,并且该变动可能不符合正常的调动流程和程序。关于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 首先,您提到在被调动后,虽然您已经去到了新的工作岗位并进行了相应的报到手续,但一直以病假的形式在岗,这表明您可能对新的岗位有所保留或不满意,因此可能无法被视为“默认”新的工作岗位。此外,如果您的新岗位与之前的职位存在显著差异,或者您的工作职责发生重大变化,也可能会使您难以接受这一变动。 其次,即使您认为自己没有接受新的岗位,也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文件,但在实际工作中,您仍然必须履行相关的工作职责和义务,例如按时上下班、完成工作任务等。这些行为本身就构成了对原岗位的一种默认承认,从而可能导致您丧失因原岗位而享有的权利。 最后,关于无故调动的法律问题,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员工其工作岗位的变动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如果企业在调动过程中未遵循上述规定,可能会构成违法调动,导致员工受到损害。 综上所述,建议您仔细考虑您的实际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准确地判断自己的权益。如果您决定进行劳动仲裁,应确保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的工作表现和待遇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同时,也要注意收集相关的书面记录、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主张。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