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签约的劳务派遣合同是2年,,刚工作9个月已经过了试用期,用人单位今天说要终止合同,而且我还在怀孕期间怎么办?
22天前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您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同时,如果您因为个人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您也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医疗诊断证明等,以便于用人单位了解实际情况后作出决定。 最后,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