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日期:2017/12 /28开庭时间:10:00 开庭法庭:鞍山铁东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厅 案号:(2017)辽0208民初字第0896号 案由:贷款恶意拖欠 被告:李洪亮 证件号:22052319860711****,(以上出庭人员已通过我方调查取证,并经过法院认定,现予以公布)以上人员需携带答辩状,身份证原件,传票等按传票上的规定时间准时出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将联合被告人当地派出所强制执行。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鞍山案件中心赵主任:18641244686以免给你个人及家庭带来不必要负面影响及责任。近期请注意关注法院公告网
2025-03-10 14:01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案件将于2017年12月28日进行庭审,具体时间为上午10点。您需要按时出席庭审并准备相关材料。 请您在接到通知后,务必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庭审。如有任何疑问或特殊情况,请尽快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为您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同时,建议您保持良好的态度和行为举止,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和其他参审人员,共同维护公正和秩序。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