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月前在一家ktv应聘,当时经理说工作包一顿工作餐,每天凌晨一点下班。上了一段时间后工作餐取消了,吃工作餐的话需要交钱,下班时间也由凌晨一点改成了凌晨两点半,原本上班超过凌晨一点就算加班的,加班满八个小时加一天假,现在每天工作超过凌晨一点都不算加班了,我对下班时间提出不满时,经理说是他弄错了以为是凌晨一点下班这几天才知道原来是凌晨两点半,如果我应聘的时候说是凌晨两点半下班我根本不会来这上班。现在又开了个夜班,我应聘的时候根本没跟我说还有夜班,现在强行让我和其他服务员轮流上,不上就扣钱。我提出立即辞职,但经理不给我走说最多等一个月才能让我走,现在有的话这个月工资不给我,说我现在走是违约,说我
2024-10-11 02:33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似乎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些不公平待遇和不合理的工作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与公司进行沟通。向您的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门表达您的不满,并要求了解具体原因以及如何改善这种情况。 提供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如果您有相关记录证明您对工作时间和休息条件的不满意,或者有其他员工对此感到困扰的情况,可以提供这些证据以支持您的诉求。 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考虑是否要采取法律行动。如果以上措施无效,且您的情况已经影响到您的生活和健康,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您的权益。 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是不同的,因此在处理类似争议时,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个性化的建议和指导。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智的态度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