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54岁,进城务工农村户,未缴纳工伤保险,16年11月26日在厂里烧锅炉时不甚从梯子上摔落致左胳膊肱骨及鹰嘴骨骨折,手术两处都内置固定钢板。住院时在厂领导的授意下登记为在家中楼梯上意外摔伤,使用新农合报销住院费用。出院后,厂里支付给我们医保未能报销部分的住院费和6个月锅炉工工资(1800元/月)。请问我母亲现在还能享受到哪些赔偿?赔偿费合计有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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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工伤引起的合理必要损失由责任方按照责任划分赔偿,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具体理赔细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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