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上海一家投资公司通过线下业务员用资产出借的方式购买了债权转让产品,现在公司停止了债权转让业务,我的出借款本金和收益都得不到兑付。我跟投资公司签订的是资金出借协议,并附有债权转让协议,分2笔共计130万元。资金出借期一年到19年2月到期,债权转让协议中借款人期限6个月,已于8月份到期。现在我能否通过起诉债权转让协议中的借款人来维权?想请您提供帮助指导,万分感谢!
15天前尊敬的客户, 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不便。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投资公司签订的是资金出借协议,而非债权转让协议。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寻求解决。 了解您的合同条款。首先,请详细阅读并理解您与投资公司的所有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资金出借、还款以及违约责任的规定。 联系投资公司。尝试联系投资公司,询问他们是否愿意重新考虑您的还款计划或解决方案。有时候,投资公司可能会出于人情或者商业考量而主动解决问题。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措施均无效,您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记得收集好所有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 请注意,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先咨询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佳建议。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