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辞退我 未提前一个月通知 在职时间超过半年 公司应当赔偿我两个月工资。但公司只愿意赔偿我底薪 提成绩效和日常补贴都不算在赔偿范围 这是否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呢?
2024-10-07 16:37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供至少一个月的书面通知,并且在职时间超过半年,则公司需要按照上述标准支付您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然而,在此案例中,公司只同意支付您的底薪,而绩效奖金和其他补贴并不在赔偿范围内。这可能意味着公司在协商时未能充分考虑所有可能的损失和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重新评估其赔偿方案并讨论更公平的解决方案。 此外,如果您对公司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尝试通过与公司进行沟通来寻求解决。如果情况无法得到改善,您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