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药店上班的实习生,没有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我现在离职,公司扣我工资,违约金,要我把店里3个月效期买了,3至6个月效期也买了。合法吗。
2024-10-07 17:29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并支付赔偿金。但是,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不会受到额外的处罚或要求其购买商品作为解约条件。建议您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以了解您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您可以考虑与公司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