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现在是试用期里辞职,可是公司说试用期三个月里辞职工资就要按一个小时10块钱来算工资,平时14.5一个小时,厂里是计件厂,前三个月按小时算工资的,星期六还不算加班,还要扣我误工费,请问我该怎么办,这钱该不该扣,厂里是计件厂,前三个月按小时算工资的,星期六还不算加班,星期六能不能让他给我算加班。能不能让他给我按一个小时14.5算工资
2024-11-06 19:07您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员工支付误工费。同时,按照您的描述,您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时间是固定的,并且每周工作六天,因此无法视为加班。 关于工资计算的问题,您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按照正常的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理事宜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