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直堡村村委会和六组组长,由于西岸地没有生产路,无法收小麦,就和我家互换地,用我们家1.5亩地做生产路,在东岸的承包地划了3.5亩地,当时村委会出证明,用西岸1.5亩地做生产路,在东岸划3.5亩做为责任田,现在由于修路,六组村民认为我家只能有1.5亩,多出的2亩为六组村民集体所有,现任村委会也开证明,2亩地为集体所有,我是不是可以告村委会
2024-08-30 12:14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途径。 协商与调解。首先尝试通过双方直接沟通,寻找一种能够达成共识的解决方案。这可能是最直接且快速的方法。 司法程序。如果协商失败,或者认为村委会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通过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并要求赔偿损失或其他补偿。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不确定如何处理或担心自己胜诉的可能性较小,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具体的建议。 重要的是要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尊重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程序。同时,妥善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的法律操作。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