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大学生,一直在一个补课班工作 助教 ,没有劳动合同,结果到了暑假,不给我工资 因为走了两个学生 她还要我赔她损失费 请问我该怎么办 想把工资要回来
2025-10-02 15:49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条件,建议您与补习班协商解决,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使用。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更好地帮助您解决问题,请提供更多的信息,例如补习班的名称、具体工作内容、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