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去年五月份在一家矿泉水公司入职,到今年已经一年多了,他们一直没给我交社保,合同是去年十二份签的,签了三年的,而且合同签了没这签订的日期,我当时问他们了,他们说日期不重要。我也就没在问,直到今年六月份才问我要不要交社保,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这样有没有侵害到我的利益……
14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后未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虽然合同中没有明确提到签署日期,但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应以双方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明确的日期,可以推定合同于公司与员工共同签名之日即成立并生效。 因此,建议您尽快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该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行为,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补缴社保费用。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提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至法院。请记得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书面材料,以便后续维权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