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合同与岗位不符,现在是做六休一工时,请问我能向公司所要加班工资吗?
2025-06-06 14:44在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时。如果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出此标准,则可能构成加班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费。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时安排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并且保留相关证据以备日后仲裁或诉讼之需。同时,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避免纠纷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