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的应届生,去年暑假和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实习期写的是一年,试用期三个月,前三个月培训(培训的也不是很好),要求我们付培训费2500元。因为当初说好的是要在工资里面扣钱,现在是我们想要离职单位直接冲我们要这2500块钱。一个月一千块钱的工资,都攒不下来钱,根本没钱交付培训费。所以想咨询一下,我们这个协议是否成立?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我们有没有必要向单位交付这2500元的培训费?
2025-06-06 14:00首先,您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是有效的,因为它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其次,您的实习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一年的实习期限以及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并且在这段时间内,实习单位需要提供一定的培训服务。然而,在培训期间,实习生确实遇到了一些问题,如培训质量不高,但这些问题是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的。 关于培训费用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合理的培训费用,但这通常只适用于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的培训费用增加的情况。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导致的培训费用增加,那么这部分费用应当由个人承担。 鉴于您当前的经济状况,建议您先尝试通过其他途径筹集资金来支付培训费用。如果您认为单位的要求不合理或者存在欺诈行为,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最后,提醒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一定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