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份被老板要求以我名义为公司办理车贷,大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办理人员(后来知道是我老板亲戚)给我空白合同和提车的单子签字(当时没注意,有提车单,他翻一页我签一页),6月6日我被开除就致电银行取消贷款,车贷办理人员说6月5日把车提给老板了,我让他们换人贷款,他一直拖延着没答复。没多久他们金华总公司来人叫我付清全款或赔偿四万,否则要起诉我,8月26我付完全款并交1万拖车费及滞纳金,然后才把合同给我,上面只有我签字,没他们的合同章及办理人员签字,付了钱也不给我收据发票。应该投诉未经同意就把车给我老板的分公司,还是收我钱的总公司?好像超过1年就不行,应该从我付款时间算起还是提车当天算呢
2025-08-04 15:40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首先,您与大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的合同关系是通过您签署的空白合同建立的,并且您已经支付了全额款项。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在本案中,您提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未经过您的同意将车辆转给您的分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擅自转移财产的行为通常被认为是非法的。在这种情况下,大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您是否有权获得退款或其他补偿措施? 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可能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数额取决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以及实际损失的情况。 关于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是否合理? 在合同中通常会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或者诉讼。如果您的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您可以选择向相关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是否可以采取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您可以通过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同时,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请记得保留好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