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买的二手房,装修过程中发现一层地面下沉10公分左右,开发商联系不上,物业今年刚换了两边推诿,谁应该负责这事
17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关系。首先,如果您购买的房屋属于预售或期房,那么在交付使用前,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开发商所有。因此,如果您的购房合同中明确了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方式,则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其次,如果您的购房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方式,但您认为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了房屋的质量问题,您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再次,关于物业公司的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并解决房屋质量问题,也可能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二)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和居民的监督,并采取措施,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工作;(三)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并予以执行。 最后,建议您先与开发商沟通协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