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婚前婚后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的事宜。本人于2012年8月20日登记结婚。婚前,2011年我买了一辆马自达的车按揭贷款,月供由我本人还款,对方的父亲于2009年以他名字买套房子给我们作为婚房,由我爱人还月供。婚姻期间2014年本人出资购买了第二辆车 ,一年免息 。2013年我家公开家庭会议说有意向承包土地经营种植,以我爱人名义去签合同以及贷款,1000元/亩/年租金,本人出资5万块,说包80亩地,陆续承包到了200亩 ,并未开家庭会议商量,从经营到目前5年一直亏损,至于亏损多少,我爱人和家公无法给个数字。2016年8月 我出资14万 买房子 现在离婚如何分配财和债务?
17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原则。 婚前财产。如果双方在婚前就已经共同拥有某些财产,则这些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债务责任。如果您与您的配偶一起为债务承担责任,那么您应该与您的配偶分担债务。这包括共同偿还贷款和其他财务义务。 经营性资产。如果您的配偶参与经营某项资产或业务,并且该业务导致了财务损失,那么您可能需要对这部分损失负责。同样,如果您的配偶没有得到您的同意就进行投资或经营,则可能需要对此负责。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律规定。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