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个东西,双方签订合同,但没有打收条,有风险吗? 今天买了个大件,双方签订合同,其中一条写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买方一次性付清全款,之后买卖双方签字,双方见证人也签了字,然后我付款了,但是我忘了让他打收条,之后要,卖方说合同已经签了,收条就重复了,不给打,我当时付款是通过银行转账有凭证,但是转在卖方妻子的卡上,转账凭证能当收条吗?如果卖方反悔了,我的钱有风险吗?
2024-11-26 12:05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存在一些法律上的不确定性。首先,即使您提供了转账凭证作为付款证据,也不能完全排除卖方可能以其他方式拒绝履行合同的风险。 其次,在没有收到收据的情况下,您无法确定对方是否确实收到了全部款项,并且无法证明款项已实际交付到您的账户中。因此,如果您需要确认资金转移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议保留转账凭证等书面证据。 关于风险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形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或条款表明一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其他救济措施。此外,由于合同未附有收据,可能存在纠纷的可能性,因此建议与卖方协商解决争议,或者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若涉及商业交易,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