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这遇到的情况是这样的,刚开始我们两个人协议合伙办个加工厂,我投资十五万,他投资五万,然后我把厂房什么都租好以后,他说没有现金,然后他就说三月份投两万,再五月底投资三万,现在已经六月份了,就为这资金的事我一直没跟他签合同,现在我不投资了,想解散不做了,然后工厂的货没有送客户,我跟他说了如果送货我跟他一起送,就昨天他偷偷的把货拉走了,现在他也不露面了,货款也只有他收的到,现在工人工资他也不管,请问他这样从工厂把货偷偷拉走,算不算盗窃,能不能从公安局立案,谢谢
2024-11-05 15:52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对方共同经营一个加工厂,并且已经完成了部分合作。然而,由于资金问题,您决定不再继续合作。 关于盗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您在未与对方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终止合作关系,并且可能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成立盗窃罪需要具体分析双方之间的关系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至于立案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对方沟通解决此事,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处理此类纠纷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