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母亲在红谷滩长江路地铁上班时脚受伤了,现在在南昌市中西医院已经住了一个月院,医生说我院可能治不了,要去上海治疗。因为我母娘有医保现在已经用了快2万,但是现在单位上只交了2000元,也没有来看过一次!医院看这总情况好心提醒我们,用自己医保卡以后如果发生争议不是工伤啦,因为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现在不知怎么办,所以特在此求帮助~~
2024-11-05 15:12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其对您母亲受伤赔偿的方案和态度。如果单位不愿意承担医疗费用或补偿责任,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途径解决。 同时,关于是否可以使用医保卡引发争议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是“就医地管理”,即由参保人在就医地办理手续,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是工伤导致的伤害,并且符合相关的工伤认定标准,那么按照相关规定,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 此外,您还可以寻求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律师或者其他法律顾问,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最后,希望您的母亲早日康复,也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