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怀孕五个多月快六个月,结婚一年多,但其中男方动手打我四次,这次怀孕也是轻微动手并说这是看在我怀孕的份上,而且事情发生后我没有回家,但男方也对我不闻不问,我提出离婚,但男方没有任何的表态并觉得无所谓。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能私自处理掉孩子么,然后在处理离婚的事么?这个法律有什么规定么?
26天前您的情况非常复杂,建议您首先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和心理咨询,以便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选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能力、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如果一方存在虐待、遗弃或者其他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并争取对子女的抚养权。 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面临的安全威胁,可以考虑采取一些措施保护自己,例如报警求助或向相关机构求助。 最后,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和家庭事务,建议您与律师详细沟通,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希望您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