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租了一个房子,月租600,押金400,我们给了他1000,住了一天以后不想住了,签合同的时候说的不到时间扣违约金,那我们能从那里拿回月租吗?
2024-11-21 21:12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应当明确且具有可执行性。如果您在签订合同时对不合理的条款提出了异议,并且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租金和押金,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务必保留好所有与合同相关的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付款凭证等。此外,如果存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照片或视频),这些也可能是支持您的主张的重要证据。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