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上述跟我离婚,要求女儿给她带,我跟我老婆是在我老家结婚登记的,但买房子是买在我老婆那边的,老婆(宣城)我(黃山),婚后就住在我老婆那边,小孩户口上在老婆的户口本上,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孩子跟房子会判给谁?
2024-06-30 05:01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主要考虑的是子女的最佳利益,包括子女的生活、教育、健康等因素。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对子女的照顾情况以及子女的意愿等综合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归属。至于房产,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的,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婚后主要居住在您妻子那边,并且孩子的户口也在您妻子的户口本上,这些因素可能会对抚养权的判定产生一定影响。但是,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您对子女的照顾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至于房产,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的,那么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比例需要根据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 建议您在离婚诉讼中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包括您对子女的照顾、经济贡献等,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