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2017年3月22日早上七点半左右,因为同行争吵而引起打架,她当时拿着铁铲把我右眼下面打伤,当时又肿又青,左眼上下眼皮都有抓破,经过用药现在已结痂,但是否留疤就不得而知!右眼一周现在全是紫黑色,右眼球一边有红色血块,医生说完全散瘀血要一个月左右! 她当时在打架过后几分钟晕倒,表面没有明显伤口,她亲戚当时说她有玄晕症,住了一天院后于3月24开始在做生意。 当天我已报警,警方介入调节,现在我想问的是我如何要求赔偿合适? 我现在要求两点: 一,把我医治到原来的样子。 二,一个月的误工费,每天五百! 谢谢! 辛苦了!
2024-09-07 15:41尊敬的当事人。 您遭遇了人身伤害,并且您的眼睛出现了严重的创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赔偿以补偿您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首先,关于治疗费用,您可以要求医院出具医疗证明并计算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术费、药物费、住院费等。同时,如果您的眼睛留下了疤痕或影响视力,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需要多少时间来恢复视力或其他相关功能。 其次,关于误工费的问题,这取决于您因受伤所耽误的工作时间和收入水平。如果您无法工作一段时间,那么雇主可能会根据您过去的工资记录来决定支付的金额。通常情况下,雇主会根据您过去一年的平均工资来确定每月应支付的金额。 最后,由于您被指控参与了打架事件,因此您可能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的行为造成了他人的损害,您可能需要向对方赔偿。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您应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获得适当的赔偿。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