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之前在自营的店里工作并签了入股合同有效期为3年,可是一年后我们有特殊情况不干了要退股,老板也答应了就把股份给了我们,一年期间没有任何分红,半年后我和朋友一起开了一个工作室,没多久就收到之前老板给寄来的劳动仲裁申请,我们该怎么办。
2024-11-03 10:03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关于您的入股合同和退股事宜。一般来说,在签署入股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分红时间和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分红时间和方式,则可以视为股东有权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获得合理的分红。因此,您可以考虑与前雇主协商,争取按公司章程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获得合理分红。 其次,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如果您和朋友开设的新工作室属于个体工商户性质,那么您们之间形成的雇佣关系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建议及时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并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选择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注意收集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于在处理上述问题时能够提供充分的依据。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