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9月2日在财务公司用车抵押 先息后本 借了3万元(实际到手26500) 分6期还 每月利息750 最后一期还本金3万 今年3月1日还最后一次款时 逾期1天在2号下午我去还钱时他们告诉我下班了叫我明天来,可是晚上10点左右财务公司悄悄就开走了我的车,3号早上我.去到财务公司拿到他们给的帐号后就立马转帐3万还清了借款,还款后我问财务公司要回车时他们要我在给16500才还车给我。后来我报警处理,警察来了后说我们的是经济纠纷他们不管叫我找法院,请问我这事应该处理?
2024-08-29 09:41您的情况涉及到了借贷纠纷和车辆所有权争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全部或部分欠款,并可能追加违约金或其他损害赔偿。 在此情况下,您已经采取了积极措施解决纠纷,即与财务公司协商并支付了剩余款项以解决问题。此外,警方介入处理也可能有助于维护双方权益。 如果您对财务公司的行为不满或者认为存在欺诈等情况,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如聘请律师协助进行诉讼程序。同时,您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端,避免进一步升级冲突。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于日后维权时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