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下班时不慎将自己的工作证遗落在单位忘记带走,次日借用同事工作证进单位想要拿回自己的工作证,但被门口保安发现冒用同事证件,已经向保安解释并且没有强行闯入,保安依旧没收了同事的证件并坚持必须缴纳1000元罚款才能取回证件,并且在电脑上打开了一个电子文档给我看,上面有一行写着需要罚款1000,但没有让我看这个是什么文件,请问这个罚款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应该如何应对呢?恳请得到帮助,谢谢。
17天前您的情况属于不当使用他人证件的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非法使用他人的身份证件、印章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您应该立即停止使用同事的工作证,并与公司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如果对方坚持要求您支付罚款,您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