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中介买的二手房,交给房主三千押金,中介给我一张欠条是中介费,上面写的本欠款在补交定金之日支付,我现在房子不想买了,三千的定金不给退这个我承认,但是中介现在找我要这个中介费,我不给的话会有什么法律责任么?
13天前你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购买二手房时,买卖双方之间通常会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其中可能涉及定金条款,即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额作为购房意向或定金的证明。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如果你决定不再购买该房产,那么按照一般的法律规定,房东有权要求你退还定金,但同时也必须返还剩余款项(包括中介费)。如果中介已经收取了中介费用,并且该费用与定金无关,则这部分费用应该由中介退还给你。 然而,具体到你的案例中,由于中介方已出具欠条并注明本欠款在“补交定金之日”支付,这意味着中介方认为这笔费用是为了解决未来可能发生的定金退款问题而设置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介坚持要求你在其他日期之前偿还这笔费用,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和争议。 为了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建议在签订合同时详细规定任何关于定金和中介费用的具体约定,并确保所有相关条款得到清晰的执行。如果有疑问,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