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在日月光店的美吉姆做的,因为发生一些事情最后被逼着辞职了,然后还有3千多块钱没有发,我现在已经上班了,在别的中心美吉姆上班,然后之前的老板知道了以后让我以前日月光店的同事打电话给我说如果继续做下去钱就没有了,要么就辞职,她说美吉姆有规定半年内不能在同一个美吉姆上班,但是刚刚现在中心的负责人告诉我完全没有这么一说的!我该怎么去维护我的权益?
2025-04-27 03:47首先,您有权要求您的前雇主(即日月光店的美吉姆)支付您之前未领取的工资。根据《劳动法》,员工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并且在工作期间应该得到公平对待。 其次,关于“半年内不能在同一美吉姆上班”的规定,这个说法并不合法。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规定限制劳动者就业。因此,即使存在这种规定,也不应成为拒绝您工作的理由。 再次,您可以尝试通过与您的新雇主进行沟通,了解是否存在任何不公平或不公正的行为。如果您对公司的政策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寻求帮助。 最后,请确保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电子邮件、短信记录等,以支持您的申诉。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也可以考虑联系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