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张家港市塘桥镇妙桥运通花园买了顶复式商品房,我们顶复式共8户人家,20l6年时买的期房,现在要拿房子了,他们说阁楼不是我们的,他这不是欺骗我们吗,我们第一次买房,他们说合同上没写,没有顶复式一说,律师您看我们这问题该怎么解决
2024-11-04 13:0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明确记载所购物业的类型和面积等重要信息。如果卖方未将相关信息告知买方,则可能存在误导或欺诈行为。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开发商沟通,要求其提供详细的购房合同原件并确认其中关于阁楼的相关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表示阁楼不属于您的权利范围,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此外,如果您对开发商的解释有疑问,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照片、录音等,以便更好地支持您的主张。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